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橘红痰咳液

日期:2018-12-06 21:22:48

  •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4022180
  • 产品类别:中药
  • 剂型:合剂
  • 规格:每瓶装10ml;每瓶装10ml(无蔗糖型)
  • 生产地址:化州市橘城西路368号
  • 批准日期:2015-01-30
  • 药品本位码:86900293000155;86900293000124
  • 药品本位码备注:86900293000155[(含糖型)每瓶装10ml];86900293000124[(无蔗糖型)每瓶装10ml]

品牌

香雪

相关疾病

急性细支气管炎,急性毛细支气管炎,感冒,咽喉炎,支气管炎,感冒,急性细支气管炎,感冒

适应症

理气化痰,润肺止咳。用于痰浊阻肺所致的咳嗽、气喘、痰多;感冒、支气管炎,咽喉炎见上述证候者。

不良反应

尚不明确。

禁忌

风热者忌用。

注意事项

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支气管扩张、肺脓疡、肺心病、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。
4.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儿童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6.服药期间,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,或出现喘促气急者,或咳嗽加重、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。
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包装

10ml*6支/盒

类型

OTC甲类

医保

医保乙类

外用药

有效期

36个月。

国家/地区

国产

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

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儿童用药

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老人用药

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药物相互作用
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药物过量

尚不明确。

药物毒理

尚不明确。

药代动力学

尚不明确。

贮藏

密封,置阴凉处。

执行标准

部标十八册

作用类别

本品为咳嗽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
用法用量

口服,一次10~20ml,一日3次。

性状

本品为棕色的液体;气芳香,味甜、微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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